申请对象
1、深圳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和休学创业学生;
2、网站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kok;
3、网站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包括深圳户籍及非深圳户籍),
4、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港澳居民;
以及须为深圳户籍的下列人员:
5、登记失业人员(深圳户籍);
6、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深圳户籍);
7、随军家属(深圳户籍);
8、残疾人(深圳户籍)
手机项目
1、创业带动就业手机;
2、初创企业手机;
3、社会kok手机;
4、创业场租手机。
详细信息:2019深圳创业手机标准
申请流程第一步:
自主创业人员首次提出各类创业手机申请应在其初创企业登记注册3年内,并准备好相关kok。
1.创业带动就业手机
创业带动就业手机按年度申请。首次申请应于初创企业与户籍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已为其缴交6个月以上社会kok后提出。申请创业带动就业手机应填写手机申请表,并提交相关kok。
详细信息:深圳创业带动就业手机申请kok清单
2.初创企业手机
自主创业人员可在初创企业正常经营满6个月以后提出初创企业手机申请,填写手机申请表,并提交相关kok。
详细信息:深圳初创企业手机申请kok清单
3.社会kok手机
自主创业人员可在其初创企业正常缴交社会kok费3个月后提出首次社会kok手机申请,填写手机申请表,并提交相关kok。
详细信息:深圳社会kok手机申请kok清单
4.场租手机
自主创业人员可在初创企业实际缴纳场租满3个月后,提出首次场租手机申请,填写手机申请表,并提交相关kok。
详细信息:深圳场租手机申请kok清单
第二步:
申请手机之前需注册立户和进行身份核实。
1、注册立户:
拟申请创业手机的自主创业人员应在完成创业实体商事登记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及社会kok登记后,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统一用户管理平台为其初创企业进行注册立户;
注册入口:https://hrsspub.sz.gov.cn/rcyj/
2、身份核实:
自主创业人员可在申请创业手机之前,或在申请创业手机之时到初创企业注册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自主创业人员身份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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